神秘的人体自燃现象
有关人体自燃的记载从17世纪的就有医学报告,20世纪更是文献繁多。
300年间,此类事件达200余宗。
人体自燃是指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!这种现象在的历史上有丰富的记载。
有些受害人只是轻微灼伤,另一些则化为灰烬。
最奇怪的是,受害人所坐的椅子、所睡的床,甚至所穿的衣服,有时竟没有完全烧毁。
更有甚者,有些人全身烧焦,但一只脚、一条腿或一些指头却依然完好无损。
起初,人们认为这种厄运多降临于嗜酒如命、肥胖和独居的女士居多。
然而,后来的众多事例证明,受害男女数目相当,年龄跨度广泛,且许多在无火源之地自行燃烧。
他们几乎都在冬天的夜晚自燃,且当时并无证人在场。
当时科学不发达,人们普遍的解释是上帝的惩罚。
现代科学界和医学界均否定人体自燃的说法。
尽管有人曾提出一些理论,但目前尚无合理的生理学论据来解释人体如何自燃甚至化为灰烬。
因为要将人体组织和骨骼全部烧毁,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3000°的高压火葬场才有可能。
至于烧焦尸体上的未损坏衣物或皮肉完整的残肢,则更为神秘莫测。
早期有充分证据的人体自燃事件之一,是巴托林于1673年所记录的巴黎贫苦妇人神秘地被火烧死事件。
这妇人嗜饮烈酒,竟长达三年不吃任何食物。
有一天晚上,她上床睡觉夜里自燃而死。
次日早上,只有发现她的头部和手指遗留下来,身体其余部分均烧成灰烬。
根据这次自燃事件,法国人雷尔在1800年发表了第一篇关于人体自燃的论文。
1851年时,德国的一位化学家曾指出,喝大量白兰地酒的人即使接近火也不会着火。
为了验证酒精可使人体变成高度易燃的说法,科学家先把老鼠放在酒精中浸一年,然后点火焚烧。
结果,老鼠的外皮腾起烈火,皮下外层肌肉也烧焦,但内部组织及器官依然无损。
后来他们又用在酒精中浸了更长时间的博物馆标本做试验,结果也是一样。
静电也可能是一个原因。
据美国防火协会的防火手册说,人体聚积的静电负荷达到数千伏电力时,可通过头发放电,这种情况一般不会造成伤害,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,例如在制造易燃物品的工厂或使用气体麻醉剂的医院手术室中,这种人就可能会引起爆炸,但从没有人烧成灰烬而设备无损的先例。
此外,还有人提出其他自然因素,其中包括流星、闪电、体内原子爆炸、激光束、微波辐射、高频音响、地磁通量等,但这些因素如何发挥作用,则未有合适的解释。
总之,人体自燃现象目前仍是个难解之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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